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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安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

作者: 来源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2-05-24

为深入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央统战部、教育部<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>》等文件精神,为调动我校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积极性,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,特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规则。

第一条 积极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民主管理、学科建设、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等工作中的作用,支持党外代表人士立足本职工作,发挥自身优势,围绕学校建设、发展和学校中心工作,积极调查研究,反映情况,献计献策,为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大学贡献力量。

第二条 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优势,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开展服务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各项社会活动,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。

第三条 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、政治协商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,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、活动和培训。对于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、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、学校统战工作范围内的重点党外人士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种会议、活动、学习、培训,应给予时间保障和财力、物力方面的支持,并作为业绩考评和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。

第四条 把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、建言献策的成果纳入本人工作业绩评价体系,对于成果突出的,学校党委可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、奖励。

第五条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、标准、程序,注重培养选拔符合条件的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行政领导工作。根据岗位职责规定,做到有职有权有责。

第六条 学校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,为党外代表人士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,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、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。

第七条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安徽中医药大学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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